郓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

会议时间
2019-07-20
会议议题
(一)关于环保约谈整改办法 (二)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情况 (三)关于部分旧城改造项目享受棚改政策工作 (四)关于城市开发工作 (五)关于锐华氟业搬迁工作 (六)关于全县国省道非现场治超项目
列席情况
陈进国 戚元贵 法律专家:郑汝森 旧城改造项目市民代表:秦广锋、程菲、谭亚琴 锐华氟业代表:王亚峰
会议内容

地点:郓州大厦八楼会议室

主持人:谷永强

出席:董良峰、刘景胜、张俊阁、厉 超、褚景云、孙兆同、王奎益、郑巧玲、王永合

内容:

一、议题

(一) 关于环保约谈整改办法

会议由县生态环境局局长马洪臣同志汇报环保约谈问题整改办法。会议确定,原则上同意环保约谈问题整改办法,要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唐塔办事处及聊商路程屯段整改方案,要抓好整改办法落实,确定整改取得实效。

(二) 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情况

会议由县住建局局长王贵顺同志汇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情况。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确保创城成功。

(三) 关于部分旧城改造项目享受棚改政策及东溪湿地文旅项目情况

会议由县住建局局长王贵顺同志汇报部分旧城改造项目享受棚改政策及东溪湿地文旅项目情况。

项目区利益相关市民代表就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并要求充分考虑利益相关人群利益和意见建议。

会议确定,初步同意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金都豪庭棚户区改造项目、老电影院区块、植物油厂区块(丰泽家园)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处置方案,经县审计局、司法局进一步把关,确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后执行。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文件精神,同意东溪湿地文旅项目用地实施方案。

(四) 关于城市开发工作

会议由县城市开发服务中心主任时培举同志汇报城市开发情况。会议确定,对于盛世华庭西区块金利市场,采用商业划拨土地上专业市场的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把补偿一次性补偿给企业。会议要求,要对金利市场相关费用进行详细测算,与企业职工达成书面协议,避免出现后续遗留问题。

(五) 关于锐华氟业搬迁工作

会议由县项目服务中心主任刘红同志汇报锐华氟业搬迁工作情况。

锐化氟业负责人发表意见建议并提出部分要求。

会议确定,为加快山东锐华氟业有限公司搬迁,提速审批手续办理,同意按照《郓城县重点建设项目“一会三函”审批管理办法》要求,相关部门出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函、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施工意见登记函。

(六)关于全县国省道非现场治超项目

会议由县公路局局长靳民军同志汇报全县国省道非现场治超项目情况。会议确定,同意全县国省道非现场治超项目,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由厉超同志牵头,拿出聊商路程屯路段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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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郓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郓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