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37172500449348XU/2024-00784 分  类: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发布机构: 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08 月 18 日
标  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5 年 08 月 18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
  • 索 引 号:1137172500449348XU/2024-00784
  • 分  类: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发布机构: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标  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
  • 成文日期:2025 年 08 月 18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8 月 18 日
  • 内容概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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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发文日期:2025 年 08 月 18 日   文章来源: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象范围: ①.“4050”人员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③.抚养未 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⑤.低收入人口及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 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失业人员。⑦.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⑧.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申请人权力和义务: 知晓政策内容和提供真实信息
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不含补缴)的外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职工社会保险断保1个月及以上(失业前存在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在菏泽市范围内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申请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居住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2、受理审核。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到申请后进行大数据比对和人员身份核实,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盖章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将审核结果现场告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办结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办理地点(方式): 郓城县各乡镇人社所、县人社局服务大厅21号窗口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当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咨询电话: 0530-76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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