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500449348XU/2024-00784 | 分 类: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发布机构: | 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8 月 18 日 |
标 题: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08 月 18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 |
- 索 引 号:1137172500449348XU/2024-00784
- 分 类: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发布机构: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标 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
- 成文日期:2025 年 08 月 18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8 月 18 日
- 内容概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
对象范围: | ①.“4050”人员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③.抚养未 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⑤.低收入人口及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 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失业人员。⑦.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⑧.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 ||
申请人权力和义务: | 知晓政策内容和提供真实信息 | ||
申请条件: |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不含补缴)的外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职工社会保险断保1个月及以上(失业前存在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在菏泽市范围内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 ||
申请材料: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身份证复印件。 | ||
办理流程: |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居住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2、受理审核。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到申请后进行大数据比对和人员身份核实,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盖章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将审核结果现场告知申请人。 | ||
办理时限: | 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办结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
办理地点(方式): | 郓城县各乡镇人社所、县人社局服务大厅21号窗口 | ||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 当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 ||
咨询电话: | 0530-76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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