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500449348XU/2024-00788 | 分 类: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发布机构: | 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06 月 19 日 |
标 题: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4 年 06 月 19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服务指南 |
- 索 引 号:1137172500449348XU/2024-00788
- 分 类: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发布机构: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标 题: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服务指南
- 成文日期:2024 年 06 月 19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06 月 19 日
- 内容概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服务指南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服务指南
对象范围: |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 | ||
申请人权力和义务: | 依规取得补贴的权力,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的义务。 | ||
申请条件: | 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员(已享受过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人员除外)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政策执行时间至2021年底。 | ||
申请材料: |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扶贫部门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证明; 3.不少于申请补贴月数的工资单(单位盖章); 4.申请单位吸纳就业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花名册(含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单位与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签订务工协议的,由申请单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社部门核查。 | ||
办理流程: | 1.申请由吸纳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的就业扶贫车间等向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2.审核人社部门与扶贫部门核查。3.办结审核通过的,将补贴信息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财政审核拨付。 | ||
办理时限: |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
办理地点(方式): | 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廪丘路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二楼205室 | ||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 现场告知、电话告知 | ||
咨询电话: | 0530-3873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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